淮南王诚父母,上题中,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期间的拘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下列哪些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
1、淮南王诚父母
淮南王诚,字长子,是汉朝时期西楚霸王项羽的后裔,在汉武帝时期担任过大司马、太尉等重要职位,同时也是1位杰出的著作家。他的父母是淮南王刘安和王妃张氏。
淮南王刘安是汉代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政治家,被誉为“天下第1书生”。他曾经在汉武帝的宫廷中担任大司马和太尉等重要职位,并且被赐予淮南王的封号,统治淮南地区。同时,他还是1位杰出的学者,著有《淮南子》1书,被誉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瑰宝,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科学、文艺等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淮南王诚的母亲张氏据史料记载并不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她是淮南王的王妃,淮南王诚的生母。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她的具体事迹和贡献,但她毕竟是1位王妃,对于淮南王诚的成长和教育肯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淮南王诚的父母都是非常杰出和优秀的人物,他们的才华和功绩为淮南王诚提供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背景,也为中国古代文化、哲学、科学等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淮南王诚从小接受到了优秀的教育和影响,这也为他成为1位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著作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上题中,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期间的拘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下列哪些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
BC根据《6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A不选。《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据此,B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1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百2十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百2十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据此,C亦当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25条第 1款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写明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据此,D不选。
3、王诚的人物生平
王诚出生于河北张家口的1户普通农民家庭,自小家境贫苦,以致不得不过早地放弃学业,参军入伍,帮助父母减轻家庭负担,并迅速在军队大熔炉里百炼成钢,造就了他坚毅果敢、雷厉风行的性格特点,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以及报效家乡、泽被4海的大爱情怀。
近年来,张家口市政协委员、富龙控股集团董事长王诚在艰苦创业,紧抓质量效益,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1直不遗余力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个人自捐、企业捐助等多种形式,重点在各级教育、历史文化、乡村建设等方面播撒爱心,逢人危难之处及时施以援手﹔扶贫助困、回报家乡,总是把企业所在地群众的疾苦和贫困学生上学的困难问题放在心上,累计捐款达到2000余万元。
2005年地处张家口鸡鸣山的永宁寺遭遇天寒地冻,缺乏过冬煤炭。了解到这1情况后,王诚及时送去充足的过冬煤炭,实实在在地“雪中送炭”,有力地保障了古寺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2006年,王诚主动与下花园区残联联系,长期帮扶下花园区多名残疾儿童家庭。
2007年,他先后资助人民币近百万元,用于张家口市宣化县洋河南镇赵家堡村乡村公路改造工程,变颠簸土路为水泥坦途,改变了乡亲们世世代代走土路的历史,从此告别了“雨天1鞋泥,晴天1身土”的艰辛,改善了当地1300多名父老乡亲的居住环境。同年,他在“美丽的宣化我的家,青少年爱城活动”中主动捐款,用于资助开展各项活动。
2007年,在得知辛庄子乡寄宿制小学办学资金短缺,部分学生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时,王诚主动拿出资金,资助困难学生。从2008年起,陆续为下花园区辛庄子寄宿制小学更换了教室门窗、办公桌椅,配备了学生文具、计算机等,并对学校操场、食堂、教师宿舍进行了再改造,有利地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2008年4川汶川“5·12”大地震和2009年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王诚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全体员工,带头捐助灾区。
2010年,在张家口市云泉寺寺庙改造工程中,慷慨捐款复兴古寺。
2010年,由共青团宣化区委和富龙控股集团联合成立的宣化区首个希望工程助学基金“诚品·爱心自主基金”正式启动。前期由富龙控股集团注入资金100万元,全部用于资助宣化区的贫困大学生。同年,资助了45名贫困大学生,2011年资助了23名贫困大学生,2012年又捐助了20名大学生,这些学生均以优异成绩获取本科2批A类以上通知书。“诚品·爱心自主基金”将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连续4年对贫苦学生跟踪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2011年,王诚在海南考察学习中,偶然了解到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为海南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学费发愁,他毫不犹豫地出资资助了60名大学生,并自愿今后每年继续资助更多的贫困学生。
2011年,他在张家口市慈善之星颁奖晚会上追加捐款50万元。
2012年,王诚主动向宣化慈善机构捐款近百万元购置便民服务车,解决了200余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4、王诚的作文书哪本好,套路还是真题
在我小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书,可以说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最不可缺少的1部分,现在我对书是爱不释手,甚至有时候看书会入了迷,仿佛我也进入了这本书中似的。
我喜欢书是因为可以从1本书中汲取知识,积累1些好词好句,这样我便可以开阔我的视野,还能将积累的好词好句运用到作文里,所以还能提高写作文的能力,是1个两全其美的好方法。
从小我1有空,便会捧起《安徒生童话》和《十万个为什么》等1些课外读物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这样便可以增强我的阅读水平,还可以提高我写作文的能力,摘抄书中优美的好词好句,写作文就可以做到小菜1碟了。
我爱读书,是书给了我智慧。书就像是1把神奇的钥匙,打开我知识的宝库,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快乐的遨游;书也像是1位老师,教给我许多知识,还像1个我的好朋友,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共同交流,共同探讨。(
书是1个无穷的大海,其中蕴藏着无穷的宝藏,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1句话说的好:“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也是神圣的,它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从幼儿园1直到现在,我接触过许多本书,几乎我生活中的1部分,全部都是书给的,我在风雨中去搏击强敌,陪伴着高尔基1起去度过他悲惨的童年生活,还有许多故事让我难过,让我对比自己的生活。
读书伴随我成长,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力量的源泉,唐代伟大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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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wmntwssc67881158382016-12-23 9:40:10。
5、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期间的拘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得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
正确答案:BC
解析:《6机关刑诉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百2十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须“备案”而非“批准”,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1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百2十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百2十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由此,对王某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为7个月,选项 C是正确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25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写明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不是“5日”是“7日”。由此,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
6、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王诚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A. 聘请律师 B. 会见聘请的律师 C. 委托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AB
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知,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因此,该项认为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A项正确。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因此,该项认为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阶段,可以行使会见聘请的律师之诉讼权利,是正确的。所以,B项正确。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关于“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但其并未规定其有“调查取证权”。因此,该项认为犯罪嫌疑人王诚可以在侦查阶段委托聘请的律师为其“调查取证”的表述是不正确的。所以,C表述错误。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十8小时”。另外6机关规定对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机关规定第7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根据上述规定,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以内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条规定的是要48小时内安排会见,并不是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时间。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